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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人坠入废弃水井因感染离世 原主人被判赔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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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6-10-17 15:23:10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老人坠入废弃水井因感染离世 原主人被判赔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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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2026-09-18 10:32:35  蓝天说法

老人坠入废弃水井因感染离世 原主人被判赔偿。在江西宜春,一位七旬老人在菜地边劳作时不慎跌入养猪场的废水井,泡了一夜才被救出。14天后,老人因全身感染去世。这口水井曾随猪场一起转让、拆迁,原主人也领过补偿。家人找到原主人索赔时,原主人表示井不属于他。一审判决原主人承担5%的责任,赔偿1.7万余元。原主人不服上诉,二审维持原判。


2017年之前,涉事村庄有一处生猪养殖场,配套挖了一口供水井,用于冲栏、饮猪和清污。养殖场最初归丁某所有,后来整体转让给同村刘某。转让时,水井作为附属设施一并交割。刘某接手后,自家院落另有生活水井,养殖废井就此闲置。井水逐渐被粪污和雨水浸染,检测显示PH值和氨氮值均偏高,已不适合人畜饮用,接近受污染的坑井。
2017年,当地启动禁养区养殖场拆除,刘某的猪场在清单内,建筑物被拆,补偿款分批到账。但那口井没有被填或封,也没有被村集体收编。井圈露在菜地旁,盖板也被附近村民挪走取水。熊某的菜地紧邻这口井,老人日常浇菜用的就是井里的水,对周边环境非常熟悉。
2025年10月9日19时许,天色已暗,熊某再到井边劳作,不慎踩空坠井。井水深度约至大腿与腰背部,未没顶,但井壁湿滑,老人无力攀爬,在井下度过一夜。次日10时许,家属寻到井边将人救起,此时老人双下肢疼痛、全身乏力。当日下午送医检查发现创面较深,处理两日后家属要求出院。出院医嘱建议继续治疗,但家属未严格延续治疗。2025年10月23日,熊某因全身感染去世。
两个儿子将刘某告上法庭,认为井是刘某猪场的,猪场卖过且拆迁时刘某领过钱,井没封没栏,导致父亲掉进去死亡,刘某应承担责任。刘某辩称猪场交政府拆了,附属设施随建筑灭失,自己既不用水也不控井,村里人自行撬盖取用,不应再担责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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